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近日公布2016年广州市食品用塑料包装膜(袋)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,在广州市生产领域抽查了33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产品,经检验,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.9%。
本次食品用塑料包装膜、袋的监督抽查,依据GB/T 10003-2008《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(BOPP)薄膜》、GB /T 10004-2008《包装用塑料复合膜、袋 干法复合、挤出复合》、GB 10457-1989《家聚乙烯自粘保鲜膜》、GB /T 20218-2006《双向拉伸聚酰胺(尼龙)薄膜》、 QB/T 1125-2000《未拉伸聚乙烯、聚丙烯薄膜》、QB /T 1128-1991《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》等标准,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膜、袋的拉伸强度、断裂标称应变、热收缩率、热封强度、润湿张力、光泽度、透湿量、感官指标、蒸发残渣、重金属、脱色试验、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。
抽查结果显示,标称广州市潮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巧妙”PE保鲜袋(型号规格:25cm×35cm/只100只/包;生产日期/批号:2016-03-11)样品,跌落性能项目不合格,整改复查中。标称广州邦太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超效保鲜膜(型号规格:AGW- 4705/25cm×30m/卷;生产日期/批号:2016-03-22)样品,气体透过率项目不合格,整改复查中。
据介绍,跌落性能项目不合格,对产品造成的影响:保鲜袋装上内容物后若不小心脱手掉在地上,袋子易破裂,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。气体透过率项目不合格,易影响产品密封性能,导致被包装物损失、变质、变味及被污染,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。